六甲这样的商品集散中心以及其他大多数港口和陆路中心的制度形式和活力当然取决于它们扩大还是缩小参与世界经济的程度。但是,在它们身后进行生产和商业活动的内地也是如此。我对1520-1630年墨西哥农业的研究就显示,招募和组织劳动力的一系列制度形式乃是当地对世界经济周期变动所作出的回应(Fran 1979)。在本书第2.3、4章,我们已经看到孟加拉边疆(Eaton 1993)、中国南方(Marks 1997a)、东南亚(Lieberman1995)和奥斯曼帝国(Islamoglu-Inan 1987)类似的制度调适和发展。甚至相关的“文明”或“文化”的变量也不是那么具有决定xìng或独立xìng,因为它们本身也是由世界范围的经济结构与进程衍生出来的,并且依附于这种经济结构与进程。那些主要从当地、民族或地区的所谓文化因素或阶级因素来说明或解释当地的发展的尝试都是坐井观天。它们忽视了最基本的世界经济海洋的变化,而当地的变化往往只是表面的波浪和现象。总之,仅仅和主要基于当地原有条件来说明当地的发展特征和因素,而不考虑它们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功能,只会导致忽视真正令人满意的解释所不可或缺的基本因素。
因此,我的第五点反驳是,即使是最好的比较研究也违背了整体主义的基本要求,因为它们没有研究全球整体和世界经济/体系,不是从全球整体和世界经济/体系中引申出需要比较的因素。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建构一个关于这种全球经济和世界体系及其运作和转变的整体主义的理论和分析,因为全球经济和世界体系及其运作和转变塑造了那些制度形式本身。我们确实需要这样一种完全不同的研究思路。土耳其杂志《Metu》1995年专门讨论研究欧洲史的新方法。这一期杂志可以成为一个生动的反例。该期杂志刊登了约翰·霍尔的倍于“西方的兴起”的理论解释》以及一组土耳其学者的评论。霍尔(1995:231-232)承认自己“颇为得意”,因为自己“能够(对西方的兴起)提出一个全新的说明”,“将从完全不同的角度解决马克斯·韦伯的问题”。他首先考察了中国,并简略地提到伊斯兰世界和信奉印度教与佛教的印度。他还是像原先(Hall 1985)那样,强调这些地区相对于欧洲的短处。他认为,中国的经济之所以不发展是因为帝国制度,印度是因为印度教的种姓制度,伊斯兰世界是因为游牧民族的部落文化;这些地区都没有欧洲的那种独特的国家与国际体系。这样,霍尔不过是兜了一个新圈子,又回到了陈旧的欧洲特殊论。一位土耳其学者把自己的评论称作“更像是为霍尔先生辩护”。他说:“我认为,大多数反对意见本身是缘于某种误解。”遗憾的是,他的土耳其同行的“反对意见”仅仅驳斥了霍尔的欧洲特殊论和实证比较的一部分。他们自己没有提供别的解释,甚至根本没有提出一种整体主义的思路,而只有整体主义的思路才能在统一的世界体系中对欧洲人和奥斯曼人加以比较,而且把二者联系起来。我们在此只是刚刚开始做这项工作!最后,“西方社会”和“东方社会”的比较研究就已经因它们对所比较的特征或因素所做的选择而变得没有价值了,除非这种选择本身是出自对整个世界经济/体系的研究。但事实上不是这样。事实上,对所比较的特征或因素的选择只是出自对世界某一部分的关注,这一部分或者是英国,或者是欧洲、西方,或者是其他什么地方。也就是说,从马克思和韦伯到布罗代尔和沃勒斯坦,这种研究只是借助欧洲的路灯,牵强附会地用放大镜、甚至显微镜来寻找需要解释的东西。而真正的任务应该是首先用望远镜来获得一个全球整体及其世界经济/体系的整体图像。只有那样才能揭示我们需要用放大镜来极其小心地观察的消极特征或积极因素。我们在本章第二部分讨论理论意义时再来谈这项任务。现在我们先来得出一些木应该做什么的结论,因为如果做了这些不该做的事情就会妨碍我们“如其实际”地从全球整体观察历史。(3)究竟是欧洲的世界体系还是全球经济?
与布罗代尔、沃勒斯坦以及许多人的错误说法相反,我们的研究也必然导致一个结论:近代早期的历史不是由一个欧洲的世界体系的扩张塑造的,而是由一个早就运转着的世界经济塑造的,我以前就论证过布罗代尔和沃勒斯坦的模式与理论是如何与他们自己的论证和分析自相矛盾的(Frank 1994,1995)。本书所作的历史回顾具有更强大的说服力:第2章显示了世界范围的劳动分工是如何通过环环相连的贸易关系和贸易(不)平衡而运作的;第3章显示了金钱是如何通过一个流通体系走遍世界并且转动了世界;第4章不仅显示亚洲在这个全球经济中占据着优势,而且证明亚洲的技术和经济制度及经济进程是由世界经济本身衍生出来的,并且适应着世界经济;第5章显示了共同的周期xìng进程和其他进程同时普遍地决定着世界各地相距遥远但彼此相连的经济、地区和政体的兴衰命运;第6章致力于分析这些联系本身的结构与转变是如何造成了相互关联的“东方的衰落”与“西方的兴趣’。因此,只有愚蠢而自负的欧洲中心论才试图在一种“民族”经济或“民族”社会的框架里,或渴望仅仅用一个“欧洲的世界体系”来说明或解释这些事件、进程或它们之间的联系。
因此,真正的世界经济/体系也是不可能被塞进沃勒斯坦的以欧洲为中心的“现代世界体系”的普洛克路斯忒斯①结构的,因为全球范围的世界经济/体系没有单一中心,至多有一个中心的等级结构,中国很可能处于这个结构的顶端。因此,尽管在地区内或某些地区间有某种中心一边睡关系,但也很难确认有一个由中心一边睡关系构成的单一中心结构。是否有沃勒斯坦所谓的“半边睡”,很值得怀疑;而且它们究竟指的是什么,也一直也没有说清楚。
但是,如果因此断言实际上根本没有这种(整体的)世界经济/体系,那么这种反驳意见也是不可接受的。相反,显然曾经存在着一个世界经济/体系,而且实际上只有一个。它具有一种全球的劳动分工和商业金融联系,尤其是通过世界范围的通货市场。另外,这个世界经济/体系显然也有一个全球xìng的结构和运动,很值得更深入地研究。因此,这个关于全球经济的第三点结论不仅与史实相吻合,也与前两点结论前后一致。
(4)1500年:连续还是断裂?
另外一个必然引申出来的结论是: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所谓以1500年为界的前后之间的断裂。历史学家往往认为,‘世界”历史在1500年出现了一个断裂。尽管本特利(199)提出了新建议,主张不应仅仅根据欧洲进程,而应根据世界范围的进程对世界历史“进行分期”,但是他依然把1500年定为最近一个时期的开端。迄今为止几代欧洲历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都确认这种断裂。世界体系理论家,如沃勒斯坦(1974)、桑德森(1995)以及蔡斯一邓思和霍尔(1997)也都如此。亚当·斯密和马克思的观点早就体现了所谓1500年前后有一个明显的断裂的说法。他们把1492年和1498年定为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年份。也许这两个年份对于新世界的人来说确实如此,间接地对于欧洲人来说也是如此。但是,布罗代尔(1992:57)驳斥了沃勒斯坦关于欧洲这个时候发生断裂的说法,认为,至少从1300年,甚至从1100年以来欧洲保持着连续xìng。
诚然,甚至沃勒斯坦(199)也提到一个得到公认的观点:1050-1250年的扩张的“A”阶段之后是1250-1450年的收缩的“B”阶段,然后又是一个从1450年到1640年的“延长的16世纪”的扩张的“A”阶段。但是,我们在前面的论证显示,这个延长的扩张阶段早在1400年以前就在亚洲许多地区已经开始了,而且在这些地区至少持续到1750年。沃勒斯坦所说的欧洲的“延长的16世纪’大概是这次世界经济扩张的一种更晚的和更短暂的表现。实际上,哥lún布和达·伽马的航海活动大概应被视为这次世界xìng经济扩张的表现,当时欧洲人渴望到亚洲加入这次经济扩张。因此,与所谓的断裂或新开端相比,贯通1500年前后的连续xìng无论在实际中还是在理论上都更为重要得多。
因此,我认为,通常那种把近代早期和现代历史视为一次重大历史断裂的结果或预兆的论点是不确切的,甚至是不必要的。各种流行的断裂说法不仅无助于,而且大大妨碍了人们理解真实的世界历史进程和当代现实。这些引人误入歧途的说法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包括“资本主义的诞生”、“西方的兴起”、“亚洲被并入欧洲的世界经济’等等,更不用说所谓西方的“理xìng主义”和“文明使命”了。我倾向于赞成别的地方的另外一些人的哲学思考:近现代历史是不是直线“进步”或其他方式的“进步”的载体或体现?
这里,我倾向于反思和质疑这样一些概念与术语在欧洲和亚洲的科学根据和分析效用:表述时间(时代)的概念,如“原始资本主义’域“原工业化”;相关的‘微量”概念,如“小型资本主义”、“半封建主义”或“原始社会主义”等。对于在世界不同地点、不同时间这些类型之间的转变进行无休止的争论,不过是钻进了死胡同。只有研究唯一的整体世界(体系)的持续结构和运动,才能阐明世界(体系的)任何部分,无论是欧洲、美洲、非洲。亚洲、大洋洲等等的“发展”、“兴起’域“衰落”的来龙去脉。
(5)资本主义?
自马克思以来,布罗代尔(1982:54)所说的那种把1500年定为与过去决裂的新开端的“执迷”主要出自这样一种观念:这个新开端引进了一种崭新的、前所未有的、至少是原先从未占据支配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当然是从马克思和桑巴特到韦伯和托尼的观念,也得到与他们同时代的信徒的赞同。这也是从沃勒斯坦(1974)和弗兰克(1978a)到桑德森(1995)以及蔡斯一邓恩和霍尔(1997)等世界体系理论家的观念。甚至阿明(1991)和市劳特(1993,1997)对欧洲中心论进行激烈的批判时,也没有抛弃把1500年当作从欧洲起源的(和由欧洲体现的)资本主义新时代的破晓时刻的说法。所有这些马克思主义者。韦伯主义者、波拉尼主义者以及世界体系理论家,更不用说大多数“经济”史学者和其他历史学家,都不敢冒犯资本主义这头神牛及其所谓的极其独特的“生产方式”。
因此,哪怕是仅仅主张或许这种信念允许甚至应该接受质疑,就已经会被当作不可容忍的异端而受到批驳了。因为我们以前已经徒劳地宣扬过这种异端思想(Frank 199la,b,Frankand Gills 1993),所以在这里也不想再作进一步的论证。我们只是想指出,能够支持上述四个结论的那些论证,也包含着对“资本主义”概念的质疑。这四个结论否定了所谓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否定了欧洲特殊论,但肯定了有一个世界经济的存在,肯定了贯穿1500年前后的连续xìng。但是,世界体系理论家和布劳特接受前两个否定亚细亚生产方式和欧洲特殊论的结论,但反对后两个结论(即肯定一个全球经济的连续xìng和否定1500年的断裂)。布劳特也否定1500年前后有断裂,而且实际上承认有一个全球经济,即使并不能把这种全球经济塞进他提出的“欧洲的世界经济”模式。但是,这四个结论必然至少导致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概念本身及其所谓的从欧洲传播到世界各地的意义的质疑。实际上,这四个结论对各种“生产方式’(当然包括“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意义及它们之间的所谓“过渡”提出了质疑。首先,这些概念是由狭窄的“社会”’或“民族”的眼界产生出来的。然后。这种公认的思维方式继续使我们的注意力偏离更重大世界体系的结构和进程。而这些结构和进程所造成的组织形式被指鹿为马地命名为“封建的”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正如我们指出的,不仅根本不存在从一种生产“方式”向另一种生产“方式”的直线“进步”,而且在任何一个社会里,更不用说整个世界社会,过去和现在都混合着各种生产关系。许多不同的生产关系“提供”了在世界市场上竞争的产品。但是,从来不是哪一种生产关系,更不是哪一种“生产方式”决定了某种生产者的成功与失败。相反,世界市场的竞争压力和变动一直是更重要的因素,决定着生产关系的选择和调适。
人们不断地讨论着非资本主义阶段、前资本主义阶段、原始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的兴盛阶段、资本主义的全盛阶段、资本主义的衰落阶段、后资本主义阶段以及资本主义的量与质等等。这种讨论把我们引入歧途,使我们不去分析真实的世界。本书第1章提到最近的一个例子;盖茨在《中国的原动力》一书中出色地考察了一千年的商业精神与家长制之间的关系。但是她坚持使用“纳贡生产方式与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有关它们之间不协调关系的概念,结果反而阻碍了她对真实世界的各种问题的分析。
第1章中对范赞登的“商业资本主义”的考察也批驳了这样一种论点:这种‘满业资本主义”乃是各种“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一种独特的“生产方式的联结”,利用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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