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无法创造货币,履约能力较低,制度结构落后等因素出现低效率,难以替代正式金融市场。(赫尔曼等,1997)另外政府对资本项目的控制和保持实际利率为正的措施,实际上已使居民对国外资产和实物资产的替代缺乏动力。
第四,贷款利率控制:控制存款利率,反映了银行与存款者的利益分配,而租金的真正实现或者说租金在银行部门和产业部门如何分配,则取决于两者的博弈,这就涉及到贷款利率控制及由此引起的补偿xìng安排。由于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较高利率极易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降低银行资产质量,因而政府对贷款利率有所控制,但控制贷款利率可能扭曲资源配置,同时减少银行的可实现租金。因此,银行的应变之策是与借款者谈判进行补偿xìng安排,例如要求借款人将所贷得的资金一部分回存于银行,以提高实际的贷款利率,又可减少资源配置扭曲,信息投资可以极大改善银行在谈判中的谈判力。
*13.3 9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的新发展:
在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上,9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家继承并发展了麦金农——肖学派的观点。与麦金农——肖学派一样,他们认为金融发展(包括金融中介体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两个方面)既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又受到经济增长的影响;与麦金农——肖学派不一样,他们使上述观点具体化了和规范化了。具体来说,麦金农——肖学派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大致停留在经验式的主观判断上,对这种关系的刻画较为粗糙,经不住仔细推敲。其结果是,在麦金农.肖理论及其扩展那里,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关系过于简单,启发xìng不强,麦金农——肖学派的政策主张很难有效。
9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家意识到并克服了麦金农——肖理论及其扩展的上述缺陷。他们把金融发展置于内生增长模型中,建立了大量结构严谨、逻辑严密和论证规范的模型;并通过实证分析试图对理论模型的结果加以检验。从这种意义上讲,9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家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把金融发展理论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提出的政策主张更加贴近现实,尽管模型的复杂程度大为提高。下面我们简要介绍一下9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的最新成果
13.3.1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的作用
对一国而言,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形成之后,其发展水平会随该国内外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这也是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不同时期之所以不同的原因。既然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有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就有必要从理论上对这一过程加以解释。
格林伍德和约万诺维奇(Greenwood and Jovanovic)、格林伍德和史密斯(Greenwood and Smith)以及莱文(Levine)在各自的模型中引入了固定的进入费或固定的jiāo易成本,借以说明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是如何随着人均收人和人均财富的增加而发展的。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人均收人和人均财富很低,人们无力支付固定的进入费,或者即使有能力支付也因为jiāo易量太小、每单位jiāo易量所负担的成本过高而得不偿失,从而没有激励去利用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除非在他们的收人和财富达到一定的水平之后。由于缺乏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金融服务的供给无从产生,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也就不存在。
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由于其收入和财富达到上述的临界值,所以有激励去利用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亦即有激励去支付固定的进入费。这样,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就得以建立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于收入和财富达到临界值的人越来越多,利用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意味着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不断发展。最终,当所有人都比较富裕,都能从金融服务中获益时,金融部门的增长速度就不再快于经济中的其他部门了。
莱文(Levine, 1993)扩展了上述观点,在其模型中,固定的进入费或固定的jiāo易成本随着金融服务复杂程度的提高而提高。在这种框架下,简单金融体系会随着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的增加而演变为复杂金融体系。
最后,莱文指出,诸如投资银行之类的复杂金融中介体之所以形成,是因为它们具有以下的功能:“对生产过程进行调查并把资源调动起来以充分利用有利的生产机会。”但这类金融中介体的形成只能在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如果人均收入很高,当事人就会选购包括调查厂商、论证项目和调动资源等在内的金融服务以充分利用投资机会。如果人均收入不高,当事人就会发现这些金融服务所带来的额外收益不足以抵偿成本。”,从而不去购买这些金融服务,相反,他们满足于现有的简单金融中介体(其功能仅限于降低jiāo易成本),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中介体当然得不到发展。
13.3.2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9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的最核心部分在于对金融发展作用于经济增长的机制做出全面而规范的解释。根据马尔科帕加诺的简易模型,金融体系可以通过影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资本的边际社会生产率()或私人储蓄率()来影响增长率,下面我们依次介绍这三种机制。
(1)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更高比例的储蓄被转化为投资→经济增长
金融体系的第一种重要功能是把储蓄转化为投资。在把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中,金融体系需要吸收一部分资源,从而1元钱的储蓄只能带来少于1元的投资。剩下的以存贷利差的形式流向银行,以佣金、手续费等形式流向证券经纪人和jiāo易商。
金融体系对资源的吸收,一方面反映着金融体系因提供服务而获取的报酬,另一方面也反映着中介体的X—非效率和市场力量。另外,中介体的活动常常受到税收方面的歧视(如法定准备金、jiāo易税等)和政府的管制,导致单位毛利上升。金融发展使金融部门所吸收的资源减少——使的提高,从而使增长率提高。
(2)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资本配置效率提高→经济增长
金融体系的第二种重要功能是把资金配置到资本边际产品最高的项目中去。在上述框架中,金融体系通过三种方式来提高资本生产率A,从而促进增长。第一种方式是收集信息以便对各种可供选择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提供风险分担(risk sharing)来促使个人投资于风险更高但更具生产xìng的技术;第三种方式是促进创新活动。
在不存在银行的情况下,家庭只能通过投资于能随时变现的生产xìng资产来防范特异的流动xìng冲击,从而常常放弃更具生产xìng但流动xìng更差的投资项目。这种无效可以由银行来克服,它把存款人的流动xìng风险汇集在一起,并把大部分资金投资于流动xìng更差但更具生产xìng的项目。银行所持有的流动资产的数量不必超过那些遭到流动xìng冲击的家庭的预期取款。
除了银行,消费者也可以通过金融市场来分担流动xìng风险。在莱文的分析中,个人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出售股份而不是从银行取款来缓解特异的流动xìng冲击,同时,股票市场也允许当事人通过证券组合来降低收益率不确定带来的风险(简称收益率风险)。股票市场的这种双重保险功能促使人们更加愿意投资于流动xìng更具生产xìng的项目,也避免了不必要的投资终止。所以,股票市场建立和发展有助于投资生产率和增长率的提高。
金和莱文在其建立的内生增长模型中,以企业家精神(或创新活动)为纽带把金融和增长联系起来。他们认为,金融和创新的联系是经济增长中的关键因素。在他们的理论模型中,金融体系可以提供四种服务:①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以甄别出最有前途的项目,特别地,评估潜在企业家的项目需要支付相当大的固定成本,金融体系既能胜任这项工作,又能承担这种成本;②项目所需的资金数量很大,这要求把许多小储蓄者的资金聚集在一起,金融体系能够有效地做到这一点;③尝试创新的结果是不确定的,金融体系能够为个人和企业家提供分散风险的便利;④生产率提高要求个人从事有风险的创新活动而不是因循守旧(用现有的方法来生产现有的产品),创新的预期报酬是创新者作为行业中的佼佼者(生产率领先者)而占有的利润,金融体系能够准确地披露这些预期利润的现值[金和莱文称之为“创新租金(innovation rents)”]。凡此种种,都有助于创新活动,即有助于生产率的提高,从而有助于增长率的提高。
(3)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改变储蓄率→经济增长
金融发展影响经济增长的第三种方式是通过改变储蓄率。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符号是不明确的,因为金融发展也可以降低储蓄率,从而降低增长率。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家庭能更好地对禀赋冲击(endocomnt shocks)进行保险和对收益率风险进行分散,同时更易于获得消费信贷。金融发展也使厂商所支付的利率和家庭所收取的利率之间的差距缩小。这些因素都对储蓄行为产生影响,但在每一种情况下,效应都是不明确的。
90年代的金融发展理论是在70、8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和内生增长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试图利用内生增长理论的研究方法来研究金融体系(包括金融中介体和金融市场)是如何内生形成的以及内生出来的金融体系是如何与经济增长发生相互作用的。
9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在理论模型中引入了诸如不确定xìng、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竞争、质量等级和外部xìng之类的与完全竞争不相容的因素。由于模型假设比较贴近现实,提出的政策主张比较符合各国的实际。因此,尽管9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对象不限于发展中国家,为这一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也基本上是发达国家的学者,但它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理论研究和金融发展实践似乎更具有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14.4 中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14.4.1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金融抑制
(1)计划经济下的金融运行与特征
“一五”期间,我国便初步形成了国家集中统一为主的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从那时起到经济体制改革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运行机制来看,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计划者主权制度。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积累等社会经济的各个过程中,计划支配了一切。具体而言:(1)在生产领域,企业不能自行选择生产的品种和数量,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完全由计划者决定。生产出来的产品由国家统购包销,企业也不承担销售责任;(2)在分配领域,收入分配的各种比例,包括初次分配和各种再分配比例均由计划者决定;(3)在流通领域,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价格也完全由计划者决定,市场供求和价值规律几乎没有任何作用;(4)在积累和消费上,投资或积累由计划者统一规划,基层不具有投资自主权,社会产品也均由计划者实行计划配给和数量调节。在这样的体制之下,“指令xìng计划”成为了整个经济运行的枢纽和调控器。没有市场,也几乎没有真正的企业。
经济体制的结构和xìng质将直接决定金融体制的结构和xìng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在金融领域内的延伸也就构成了与这一经济体制高度吻合的金融体制安排。在实践中,与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相对应的是一种“大一统”的银行体制。这一体制的特点在于:
①金融经营组织机构的单一化。从建国初期到经济体制改革前,人民银行集各种金融业务于一身,既是国家金融管理机关,又是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特殊企业;既是掌管货币发行的国家银行,又是直接对工商企业发放贷款和办理储蓄存款的信贷银行。在此期间,我国虽然也存在过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但都是几起几落,而且并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如:当时的建设银行实际上是财政部的一个职能司局,即基建财务司,专门负责办理财政基建拨款;农业银行则是人民银行中专门办理农村信贷的机构,而中国银行对内只是人民银行的外汇业务部门,只在对外时才沿用中国银行的名称。这样,就形成了全国只有一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局面。
与大一统的金融格局相适应的,是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逐步消失,计划金融体系形成初期,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类型还是多样化的,有银行,也有保险,还有信托等。到“一五”时期.信托业基本消失,只有银行业和保险业。而到了“大跃进”和“文革”时期,保险业也迈步消失,保险机构名存实亡,只剩下银行业,而银行业务又基本上由中国人民银行一家所包揽。
②金融资产或金融工具的种类单调化。从债权和股权结构看.这一历史时期股权xìng质的金融资产基本消失,只剩下债权资产,也就是说,所有的金融资产部表现为债权xìng质的金融资产。在债权xìng质的金融资产方面,最初还有—些非银行信贷xìng质的金融债权资产,如中央政府几次发行的为数极小的公债券。1958年以后所有这类债权资产形式一律消失,只剩下银行发行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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