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地势自西向东分为三级,如阶梯般逐级向下,东部便是地势最低之处;南北两京之间一千六百多里内一片开阔、几乎没有任何山脉丘陵。
这般地形,让黑潮得以长驱直入。
凡它所至之处,草木不生、鸟兽不鸣,浸染其中的人更会变得失魂落魄,犹如木偶一般;没有南北两京那种规格的注灵城墙,任何抵挡都只是杯水车薪的徒劳。
不到两月,这块区域(对朝廷而言)就已经成为了“渊”的一部分。“上渊”就是它现在的名字:临渊之上,近渊之状,便是所谓上渊。
渊里是不能住人的,至少目前还没有发现人迹;可上渊还住着人——之前那笼罩在细雨中的小镇便恰是位于应天以北的上渊地带。渊里涌出的黑潮造就了阴沉不散的天气和刺骨的小雨,将包括庄稼在内的植被和各样野兽几乎消灭殆尽;百姓们死的死、西迁的西迁,而那些逃过一劫却又没有资财离开的人便只能留在这里。
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成为了王二现在的“工友”,来到这片开于上渊的矿场进行采石。有的是为了供养同样受黑潮所苦的家人,毕竟报酬不菲、而且可以选择预支;但对于这里更多的人来说,来到这片矿场只是为了活下去,或者说,换一种更舒服的死法。
在如今的大明,但凡是被黑潮所侵袭的地带,那里的百姓都知道沾上黑潮之后的下场会多么痛苦。
所以,就算是累、饿、在梆硬的木板床上受冷也总比被黑潮变成废人要好。
“酉时已到,休息一刻钟!”
铃声响起,矿场里的众人立刻停下了工作。人们或站或坐,大都一言不发。有人看着地面,有人看着上方——
洞顶很明显在“动”,并不是固体的颤动,而是液体的搅动;黑色的它,看着就像一团悬在众人头顶的糊糊一样。
与此同时,也有人闭上眼睛、倒下,然后被人抬走。尸体安静,矿场同样安静;无人动作,一个个如墓碑般杵在原地。
除了王二——他半分钟就跑过整个矿场,走到隧道旁的一间小屋门前。
“工号。”坐在门口的看守抬起半边眼睑,“进去得扣一半休息时间。”
“知道,三六一四。”
展示完自己手上的数字,王二推门走进屋里。
这是一间占地四丈平方的板房,里面四张床铺三张空着,只有一张床上躺着一个人:衣衫褴褛,头发缭乱,可乱发下的双眼却在阴影中隐隐发光。
他叫秦三,正是那名跌入深坑后被王二救下的男子。
“你来了,”他看着王二,“你不必每次都来看我。”
“外面太闹。”
王二在床对面落座,秦三则是一笑:
“倒是,你能来这的次数也剩得不多了,我明天应该就会被那些人拉出去。”
他看着窗外,“矿上很缺人手——他们总是这么说。”
“每天都有人倒下,不这么说才见鬼。我都觉得那群人是脑子出了问题才发善心让你在这躺半个月。”
“看来是我运气好。”
“是,你确实运气好。”
喝了口水,王二放下壶,“十四天里每天都有人来,但矿上还是只有那么多人——来几个人,就有同样数量的尸体被送走。”
屋里默了几秒。
“就半个月了?”秦三挠了挠头,“完全没感觉……”
“毕竟这下面没有昼夜,一天十二个时辰都亮着灯光。”
王二朝秦三晃了晃手里的酒壶,让他看见壶上的刻痕。屋里昏暗的灯光照出十三道印记,以及王二刻下第十四道印记的手。
“每次来,我都会在在这里刻一道印子。半个月了,也就是说还有五个半月——还要在这里挖五个半月的石头。”
“其实半年时间没那么难熬。”秦三的目光离开酒壶,“有人告诉过我,只要习惯了干活也没那么累,不就挖石头嘛。”
“你又没干活,要是每天都这么干活,我可不觉得有人能从这里活着出去。而且,我听你说过这句话——六天以前,你还动不了的时候就说‘半年时间没那么难熬’了。”
被王二盯着,秦三只是耸了耸肩;正在此时,钟声却在屋外响了起来。
“这么快?”
早于往常响起的钟声急急,两人同时一惊,互相从对方眼里看出某种不妙:在这矿下,最可怕的就是“异于往常”。
王二立刻走出屋子——随即被两只大手抓住。
工地上,这片区域的十几名工人已经在看守的指令下站作一排;被推过去的王二站在最外,手臂还在因为刚才的推搡而隐隐作痛。
“这半个月,各位干得还算不错——不错,就有赏!所以听好了,今天有件好事情要告诉你们!”
还是那名大汉,还是那震耳欲聋的嗓音:
“现在一个个排好队,在三号洞洞口那里站好;工头开恩,让你们洗一次热水澡!”
“知道了。”
人群的应答听不出一点欢呼的味道,走倒是走得很快——在这矿上任何事情都必须快,不快,自有鞭子和拳脚催人。
其它都是虚的,唯独惩罚和劳累是实打实的。
王二对此心知肚明,却刻意放慢脚步、冒着掉队的风险站在队伍最后观察着走向洞内淋浴间的人;他看着他们赤条条地走进、赤条条地走出,结成几绺的头发向上飘着热气。
真的只是洗澡?那便洗罢——
“把衣服脱了,都过来!”
又是集合,而且比之前那次要急;刚走出来的冯恩还没来得及穿衣服就又一次被人抓住、甩进队伍,然后就听见“喀嚓”一声:
脑后一轻,背后一痒,王二低头看见**的头发掉在地上。
洗澡,还带理发……这群家伙是真的良心发现了?
怎么可能。
看见从远处走近的矿场,王二就知道接下来不会发生什么好事:那家伙的表情一如既往的阴鸷,正如他的名字,“殷志”。
殷志手里拿着一张刚被摊开、尚带弧度的纸卷。只见他走到队伍左端,开始扳起一个个微低的头颅、像查看牲畜牙口般仔细观察着工人的样貌。而后,不时查看着纸卷表面画着的人像。
那是一名少年,十六七岁,相貌普通、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但这名少年已被大明全境通缉,原因是“抗旨不尊”、大明律里最重的一条罪名。
少年的姓名,冯恩,也被浓墨重彩地写在了纸上。
这张墨迹未干的纸便是紧急印发的通缉令,就算不标奖赏多寡,它也有足够分量让这矿场的负责人来协助缉拿——就算没人觉得逃到这里会是个好的选择。
即便如此,殷志也仍在认真对照着工人的面容与通缉令上的图样;毕竟对于犯下这般重罪的犯人来说逃到何处都不会意外,作为这片矿区的主管的他可不想担当失察的责任。
而且他也很喜欢这种审问,从他拨弄脑壳时的表情就能看出他特别享受这种将别人掌控于股掌之间的感觉——他平时总是空手站在矿场一旁,欣赏工人们被工头催逼或鞭打的模样。
现在的他同样在欣赏着工人们眼里的恐惧。毕竟不论通缉令上画的是谁,在这个矿场,只要他一句话,任何一个工人都可以被视作共犯。
殷志就这样看过这一张张尚带水迹的脸,看过他们慌张的眼神和畏缩的姿态;快感在他冷峻的面容下不断膨胀,不仅是因为这种权力带来的快感,更因为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与逃犯相似的人、失察的惩罚就不会降在他的身上。
直到他走至队伍末尾:
这里站着他这片矿区年龄最小的人,和通缉令上的人一样是名少年——而且,长得隐隐有些相似。
“工号,还有名字。”殷志冷冷开口。
“三六一四,王二。”
微低着头的王二用稍带畏惧的声音缓缓答他,可话音未落就被抓住面颊。
“头抬起来!”
殷志猛地向上扳动王二头颅,而少年仍然抗拒着;这让他更为震怒,两只手同时抓住王二颌骨。
“让我看清楚你长什么样!来人,把他抓住!”
站在一旁的几名工头应声而来,殷志也更为用力——
这时候王二却自己抬起了头,伴着轻蔑的一笑。
没有人注意到他握拳的右手上,拇指正按向食指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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