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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离别路上一碗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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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生暮死,人事多变,第二天一早陶桃刚刚梳洗过,便被等候已久的柳柳给逮住了,说道:“送我出城,我要离开了。”

    陶桃先是一愣,说道:“好啊”,虽然消息来得突然,可他觉得这是好事,倒不是说讨厌柳柳,更好恰恰相反,对这朝夕相处两旬的少女他是打心眼喜欢,就像突然多了个妹妹一样。

    两人一前一后出门去,原本一直偷瞄的柳弗生再也忍不住,跑上前去,抄起一把笤帚塞到陶桃手里,沉声道:“拿好!”

    陶桃听声音知来者是柳弗生,翻个白眼,拿着笤帚一端,觉察出了对方意图不由感叹这家伙还真是小心谨慎。

    柳柳眯着眼睛,看了看她哥哥,就在柳弗生被看得有些心里没底的时候,少女轻轻一哼鼻子,拽着笤帚前端便直接出去。

    柳弗生没有出船只是靠在甲板栏杆上,看着两个人远去,看着风来风转天上阴云多变化,沉默不语。

    片刻后转身离去,唯声音还在甲板盘旋不去,“人是风打狗,棒棒敲狗头,狗头本坚硬,贱骨火烧成。风演大王刀,病狗死桥头,光辉揭云幕,小狗满地走!”

    客栈大堂里,有大声叫嚷传出来,“好诗,虽然流于通俗,但谁若陷身于雅俗之争,那才是天下大俗。狂风杀群狗,自是劫难与人,然而天道最不行灭绝之事,劫火里自有一线生机,我们这些‘狗辈’立身风口浪尖自然应当凭一双肉掌在重重磨难中存活下来。如此一来,无论是家族兴旺,还是种族大计都有一代代强者接替下去,这才是皇天演气象,厚土造生灵之本意,取一强者纵横天地而已,嘿嘿,我这番见解如何,是不是有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感觉?”

    “差不多了,不过我本意还是,春季大风天,死狗太众亡魂流连不去,不如广开五脏庙,好超度超度,你觉得怎么样?”

    “额虽然不想这么说,但还是请加我一个!”

    “还有老夫,酒香配肉香再好不过!”

    少年少女走在风中,他们之间是一条比之前更长的桥,细竹红绳而束成,飘荡在春日敏感的风里,他们摇摇晃晃,如一条拴在一条命运绳上的蚂蚱,风声中回想着本不应该在此时出现的夏日鸣响。

    春季风多不讲理,而且几无止境,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少女一只手抓着笤帚一只手压着险些被掀起的裙角,内心有些后悔,风这么大,他还是个瞎的,出城好说,该怎么回去?

    她觉得这种事情想不起来还好,既然想到了那就千万别憋着,免得长此以往自己的“底线”变得面目全非,于是一边停下来一边说道:“我还是先把你送回去,再自己走出城吧。”

    陶桃知道眼前这个心善的少女是在为自己着想,但他还是拒绝道:“不用,我虽然如今瞎了,但听力大增,只要记得这些声音,就算记得来路了,相处两旬,我们也不算是萍水相逢了,多陪你走一会儿算是聊表心意。”

    柳柳笑着说道:“聊表心意?我要的可要比这多哦。”

    陶桃没搭理她,更没有当真的意思,他总感觉与少女平日的言语相反,她应该带着不止一张面具,如同匣中藏匣,陶桃摸不透她。

    貌似是因为离开的缘故,柳柳的话很多,问道:“陶桃,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坚固最牢不可破哪怕时光销尽成灰,在三生河头回望一眼也能清晰认出彼此的感情是什么吗?”

    陶桃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问这种问题,摸着下巴品砸一下,说道:“是爱吗?”少年罕见有些紧张。

    少女回过头来,两篇薄唇如柳叶当空舞动,说道:“爱情这种东西最虚无飘摇,可是真正誓死相随的才子佳人又有几对,尤其是最戏剧的一见钟情,茫茫红尘,人几如水,仅仅只是对视一眼,便要非君不娶,非君不嫁,不是太任性了吗?我是不信这个的!”

    “那你信什么”,陶桃脱口而出,他说完只觉得有些轻薄,却并没有想到若是以前那个只有一问的自己怎么会问这种问题?或者说原本十多年培养出来的某种东西已经被悄悄撕裂出一点痕迹。

    柳柳一笑说道:“我信的是,风刀霜剑猛鬼群妖环伺身边,而有人能与我一道执剑;是黄泉之水冰寒彻骨,能有人与我同饮;是茫茫云海山巅有一人能始终与我并立,尤其是最后,这才是最有可能出现的!”

    少女从没有告诉陶桃,柳柳只是小名,是某种印记和显示,在某个地方她的大名如雷贯耳,高不可攀!

    陶桃心情复杂,一瞬间他明白了许多东西,仔细想想却又全部都不对,这样的柳柳是他此前从未见过的,这样的问题也是他之前从未想过的,闭上眼睛后的图画里,她的身影涂了又改,改了又涂,最后只变成图纸上上一团乱糟糟的曲线。

    不说陶桃复杂的心情,柳柳却觉得心情好极了,尤其是把内心中憋了许久的话说出来,她未想到这些话给陶桃造成的苦恼,甚至说实话,如果她知道的话只怕会更开心,不说喜不喜欢,天下间恐怕所有女人都执着于给身边的男人留下印象,不论好坏,更不论年纪。

    因为出来的有些早,两个人都有些饥饿,陶桃习惯随身带着些碎银子,虽然他平日里没什么花销,但对于李掌柜教导的“有备无患”一直奉为圭臬,陶桃想拉柳柳去馆子里吃顿正式的,算是践行,不过柳柳这个世家大小姐乐于“白龙鱼服”因此更倾向于路边摊,于是合计一下,便决定与柳柳去吃北门的馄饨,这恐怕是大风天里早为数不多肯出摊的食铺子,而且出城本就定的北门,正好算是顺路了。

    路上风烈不止,更兼有漫天阴云如氅缓缓盖住天空,眼看便要风不止雨又来,柳柳停下脚步,再一次要求先送陶桃回船上。

    陶桃不用看,鼻子轻轻一嗅,便已经闻到四周挤压过来的腥臭土气,还是摇摇头,说道:“走吧,土腥子虽浓,也盖不住馄饨的香气,我们先吃饭,到时候我跟老侯爷爷借把伞自己走回去就行。”

    柳柳摇头,她是个聪明的女孩,记忆力尤其好,更不会忘记来时陶桃那番话,说道:“你说会顺着气味回去,到时候等雨下起来到处都是土腥味你怎么回去?”

    这个问题连陶桃自己都没想到,但男子汉的决定怎么能轻易更改,脖子一样,说道:“老虎不识路,漫步山林中,我怎么也是在青丝国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在哪里不能把这场雨给对付过去?”

    柳柳叹了口气,没跟他一般无理取闹,拉着陶桃往前边挂着望子的馄饨摊走去,说道:“先别打肿脸充胖子,等吃完馄饨再说。”

    馄饨铺,青蓝色的望子高挂在竹竿上被狂风一拽一拽,上面简明扼要绣着“馄饨”二字,一个老头正弓着腰缓缓解下拴着望子的绳索,看到陶桃二人往这边过来的时候,也只是在陶桃身上多停顿一会儿,而没有招揽客人,大概是不觉得这样的天气会有人来吃馄饨吧,等到二人直接在棚子里坐下时才反应过来,说道:“小桃子,你来吃馄饨?”

    陶桃一笑,低着头说道:“嗯,侯爷爷,先来两大碗的!”

    老头看了眼柳柳欲言又止,喉结在苍如鸡皮的脖子上几下滚动,才说道:“阿彩病了,侯爷爷得回去照顾她”

    陶桃和柳柳都直接站了起来,陶桃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接着便要离开,这时候老头直接抓住了他的胳膊,不悦的说道:“小桃子,听我说完,侯爷爷没有赶你的意思,我是想说铺子里还有馅儿和面皮,灶台上也还没灭火,你要是不嫌麻烦可以自己下着吃!”他语气硬邦邦,有些生气,多少年了,你怎么能把你侯爷爷当成那种小气人?

    “这”,陶桃有些犹豫,因为某些关系他既是侯老头这里的常客,也与他孙女阿彩关系甚好。

    侯老头看他还犹豫,直接把望子往铺子里一扔,又将钥匙扔在上面,摆摆手转身离开,碎碎念道:“果然不该让给姓李的,当时哭声多嘹亮的一娃,现在变得婆婆妈妈,简直像个娘们!”

    陶桃既愕然又庆幸,愕然的是没想到当年还有这么一出,庆幸的是如此看来红姨的布置应该牵扯不到侯爷爷身上,不过接下来一句话让他对这老头的感官有发生了转变。

    老头许是觉得已经走得够远,而且风还够大,才把心里话挂在嘴上给说了出来,“得赶紧打消阿彩对这小子的想法,这样婆婆妈妈可不是良配额,忘了把钱柜给锁上了,这小子该不会拿我钱吧?”

    侯老头隐晦的往后瞟了一眼,见到陶桃还呆呆站立在当场,当下便觉得舒心了,这小子傻兮兮的,有钱大概也不敢拿,一拍脑袋,哼着小曲,遛遛的回家去了。

    柳柳不知道陶桃的想法,已经钻进那个狭小的木造车摊里,锅碗瓢盆,瓶瓶罐罐,白白的面团,颜色不一的各种馅料,每一个她都认识,可是都摆在一起就麻爪了,好像比着天地间一等一难控制的飞剑都要让她望而生畏,比着面对食人妖魔还要如临大敌。

    陶桃没有看到少女脸上的惊慌失措,这些东西是看不见c嗅不到的,他一屁股便坐到了凳子上,接着便开始想事情,有胆小怯怯的阿彩,有侯老头那个五大三粗的赌鬼兼酒鬼儿子,当然更多还是侯老头,他有什么特殊的,为什么差点会成为我的抚养人?

    心思乱成一团早,于是他也丝毫不知道在车摊里那个拿着菜刀正在一步步往他这里走来的少女,无论是狂风阴云,还是那一声声凄厉的狗叫都是惊悚一幕的烘托。

    柳柳拿菜刀在他头上砍了一刀,陶桃的头上瞬间便被染上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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