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手?
算是吧。
洛凡尘看了看手中出现了几条裂痕的精钢长剑,手腕一抖,将其收回剑鞘。
是走是留现在不是显而易见了么?
而且对于温灵歌,洛凡尘现在也有了一个大概了解。
他很确定温灵歌没练过任何功夫,也没有通过吐纳来孕气,养气,就连两下庄稼把式都比划不出来,严格来说他并不算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在武道大路上的人。
那是因为他不需要,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是个天才。
传言江湖每个四五百年的光景,便会出现一位拥有天生剑心,为剑而生的人,为当代剑道魁首,肩挑剑道。
温灵歌现在看起来与传言有八分相像,有一颗天生的通明剑心,与剑极度契合,不学剑术却能用出精妙剑法,可谓不学有术。
而且剑心真正成熟的那一刻,丹田自开,气机自成,人即剑,剑即人,据说就连丹田的形状都会变成佩剑的形状。
但这一点,应该是无稽之谈。
寻常武者练剑,从握剑开始,然后开始学习剑招,若是天资聪慧,的确是可塑之才,便能领悟剑意,却又根据每个人的不同,都能开创出一道自身独有的剑意。
江湖上领略最多的是剑的杀意。
可这都是剑道之意,温灵歌生来就有一份纯粹的剑之意随他参悟。
所以他能随心所欲的用剑,随心所欲地用任何说不上招式的招式,可洛凡尘最疑惑的是,没有真气支撑,就是在玄奥的招式,不也是徒有其表么?
难道这纯粹的剑之意是能够代替真气?洛凡尘摇了摇头,想不通。
“回。”
温灵歌平稳下呼吸,开口吐出一字,刚一松手,黄莺自动回到小袖怀中剑鞘。
洛凡尘心中暗想,这通明剑心优势明显,劣势也有,而且还很大。
通明剑心者,只能握剑,用剑,用心意参剑意,不许学任何功夫,不许有任何驳杂气息,极为苛刻,但是剑心未成之前会很脆弱,而且心意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玄而又玄的东西,极易受到情绪影响,若有影响便折损剑意参悟。
十大名剑中杀意最弱,以温养出名的黄莺的确是他佩剑的上佳之选。
而另一点就更为苛刻,剑心未成之前,不许随意出手,若败修为受损不说,前路被堵,如同大江拦路,极难克服。
如同一朵若开花必艳压群芳的名花,可这想要开花,也是极难。
温灵歌右手捋着自己心爱的两撇胡须,微笑看着洛凡尘。
“猛虎拦路,看来这山暂时我是过不去了。”洛凡尘微微顿了顿,继续道:“不过这山中的确是有一番好景致。”
“不急着走了?”温灵歌似乎还是有些不放心,却立刻觉得自己有些太过小心,笑了笑,也不顾地面是否会弄脏白色长袍,一屁股坐在地上,长吐一口气:“可累死小爷了。”
洛凡尘从屋里搬出两把小矮凳,之前那几把椅子也没见有谁搬出去,却不知道哪去了,只留下这么两个,应该是嫌拿着费事,不值当,就没人要了。
放在自己屁股下面一把,另一个放在温灵歌身边,轻轻拍了拍,却被拒绝了。
“小袖,拿酒来。”温灵歌双手住地,半仰着身子,说道。
剑侍撩起衣袍,腰间挂着一根红绸,另一端系着一个瓷葫芦腰上,不大,温和不晃眼的乳白色葫芦,印着几颗青竹。
小袖解下装酒的瓷葫芦,把红绸子在葫芦腰上缠了几圈,轻轻系了个扣,明明是闭着眼,这一系列动作却是如此连贯,精确。
手腕一抖,酒葫芦被她抛了过来。
“不用意外,这对他来说,小意思,我从小到大就没见过她睁过几次眼,也没见她走路也没撞过墙,没掉进过小黑沟。”温灵歌伸手接住,拔下瓶塞,闻了闻,立刻舒爽的长出一口气。
手上沾染的灰尘细土在葫芦上尤为明显,但他却不在乎。
“咕咚咚”
仰头灌下一大口,然后把酒葫芦递给了矮凳上的洛凡尘。
“谢了,我不饮酒。”洛凡尘微笑道,轻轻推了推面前的酒葫芦。
不喝酒?江湖儿郎怎能不喝酒?
温灵歌的眼神里多出了一丝鄙视。
“你知道不,江湖儿郎动手比武,若是有恩怨的,要么分胜负,要么见生死,赢了的必然要豪饮三大碗才算痛快,是没恩怨的,打到最后平局收场,也是惺惺相惜,酒馆里再分胜负,虽然多半还是两人同时醉倒的结局。”温灵歌说着,又灌下一口酒,张口还未说话,却先打了个酒嗝,然后继续道:“所以,你我也不应例外。”
洛凡尘看着再次推过来的酒葫芦,还是摇了摇头:“我师父不让我喝酒。”
“师傅不让?你也是要自立门户的人,你师傅还能管你一辈子么?”温灵歌反问道,再次把酒葫芦推到洛凡尘面前,却见洛凡尘双手纹丝不动。
“无趣。”温灵歌小胡子颤抖一下,撇了撇嘴:“你知道我为什么想要跟你结伴同行么?”
洛凡尘想了想,摇了摇头。
“因为你是我见到最有意思的人,可是没想到,吃饱了饭却像变了个人一样,呆板。”温灵歌塞上瓶塞,向后一抛,将酒葫芦扔回给小袖,哼了一声:“不喝算了,我还省了呢。”
“三日后,万花楼要在这南双星镇上开设分号,届时定有许多年轻俊杰,自诩风流之人前来,很是热闹,一起去看看?”温灵歌接着问道。
万花楼?
这个名字让洛凡尘微微愣了愣,然后才想起来,的确听说过,但却没有仔细了解过。
因为这个地方,是天下最有名的青楼,还在各州都设有分号,楼中女子众多,有几万之众,以十二娇花为首,每人都以花名代称。
在万花楼,不管你是腰缠万贯的商贾巨富,还是权势显赫的人物,只要进来,总有千般手段保管让你家资散尽,若是此时还不肯离开,万花楼就会让你知道,这里不单是消金窟,更是埋骨地。
不但消金而且蚀骨。
但就算如此,万花楼每日里依旧繁花盛开,财源滚滚,甚至有人言明,在江湖上,有两种人最受欢迎。
其一是从天星学宫学成下山的学子,若是愿意入仕,就有高官厚禄相待,若是不愿,也会被各大豪门c世家奉为座上宾,以礼相待。
而另一类最受欢迎的人
就是令无数风流人物趋之若鹜的繁花朵朵了。
不过只有少数人才知道,在青楼表象掩盖下的万花楼实际上是江湖上最大的情报集散地。
托老道的福,洛凡尘也算其中之一,但他也没听过谁是为了进去买情报才千金散尽的,所以他对此始终兴趣缺缺,或者可以说是敬而远之,纵然万花楼中风景旖旎,也与之无关。
洛凡尘微微皱眉,温灵歌在他眼里俨然成了一个风流公子,刚刚产生的那点好感也在慢慢消退,眼神冷了一些。
“这你都没兴趣?不是吧!”温灵歌的声音忽然高了起来,觉得甚是奇怪。
“万花楼不仅要在这开分号,还要在这里选花魁,那可是十二娇花之一的牡丹,你仔细想想,这么大的事会不引人注目么,别说这小小的南双星镇,就连这一州之地都要颤上三颤,到时候来的可都是方方面面的人尖,你就不想见见?”温灵歌解释道。
而洛凡尘却思索许久,最终才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也好。”
“可费死劲了。”温灵歌长吐一口气:“我看你就应该饿着,起码说话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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