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着公输止戈日记,罗生深深为他脸红,不由得感叹道: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自大,狂妄,目空一切。
然而在读过之后,仔细想想,不得不承认,公输止戈真的有资本这样做。
“上帝创造了万物,又是谁创造了上帝。
和所有昆仑族一样,我出生在人造子宫内。
大若星球,三颗恒星为之提供动力,专门为神诞生准备的特制品。
在我还是个胚胎的时候,我的神魂已经发育完整,以强大的神念链接入天人网络,又黑入凶灵界的网络。
诸天世界在我面前,如同一个裸露的婴儿,再无秘密可言。
从那时候起,我知道自己是谁,明白了我从哪里来,也知晓我要到哪里去。
昆仑族很早以前就创造了大重修术,认为这是可以直通永恒境的大道之法,唯一欠缺的只是一个超级天才。
昆仑族在等待超级天才的诞生,天界众天人,期待着救世主降临,回复无敌至尊时期的伟大荣光,带领他们打败凶灵界,铲除十八层地狱,一统诸天万界。
在昆仑族的殷切期颐中,在天界众生的孜孜不倦祈祷下,集合几十万年无数天人的愿望之力,融合诸天万界庞大无匹的气运,我,公输止戈,唯一的真神,应时运而生。
受精卵形成的那一刻,我就注定了不凡,我是神。
我来自天人和无数凡人的期望。
我将要带领天界众生,诸天万界,走向新的纪元,实现超神级文明的伟大理想。
每天都会有一些凡人,一脸肉疼的注入各种安胎药剂。
这些安胎药剂价值逆天,是为神的诞生专门准备的。
昆仑族的族长,造化天庭的议长,至尊圣道的掌门人,天界最有权势的三个凡人,每天都为这笔高昂的预算争论不休。
神的躯体成长,不容丝毫马虎。
安胎药剂效果奇佳,但那只是凡人的粗浅认识,在神的眼中远远不够完美。我以强大神念调整了药剂的成分,改变了配方,使其物美价廉,效果更好,并且故意让凡人察觉到。
顺便调整了让我不太舒适的人造子宫。
第一次见到凡人目瞪口呆的情形。
之后,昆仑族的族长,实力排名天界前十的使徒境凡人,恭恭敬敬对我说:我对于安胎药和人造子宫的改进,贡献实在太大了,影响之深远无法形容,创造的财富无法用数字表达。
以后不会有任何天人反对在我身上花钱。
呵呵,这还远远不够。
凶灵界不会甘心神的诞生,他们已经策划了无数阴谋诡计。
神的诞生及成长,谁也不能干涉,必须将威胁消灭在萌芽中。
从跟本上解决问题,这才是神应该有的思维。
我插手了天界最前沿的科技,改进了使徒的战躯和武器,又创造出适合使徒境使用的逆天神药。
这些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只需略微花费些心思。
天界的凡人们还算争气,没有让我失望,凶灵的威胁可以忽略不计了。
”
读到这里,罗生连忙查阅杂书馆。
在公输止戈出生的那一年,天界和凶灵界爆发了一场使徒级战争,这是一场“奠定了十万年和平”的终极之战。天界众使徒突然出手,以雷霆之势碾压凶灵界。
凶灵界战败,被迫割让了四分之一地盘,那是天文数字个类似地球的文明世界,双方签订了使徒和平协议,承诺之后的十万年内,双方都不得动用使徒境强者。
这场战争意义深远,但却众说纷纭,留下了无数谜团。
战争之前,双方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严格说来,天界稍有逊色。
战争之后,凶灵界多位凶名赫赫的使徒蜕化为祖灵。使徒境极难杀死,蜕化祖灵就等于阵亡了。若不是担心地狱最深处的神秘存在冲出来,天界可能一举灭了凶灵界。
没人能想到,天界之所以取胜,是因为一个未出世的胚胎。
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如神话般离奇,玄而又玄,罗生瞠目结舌,继续读下去。
“
生而知之,在天人并不算什么!
生而逆天,只有神才能做到。
在我出生后,我吃的食物,居住的屋子,服用的药剂,穿的衣服,玩的玩具,家用电器,交通工具等等,凡是入我眼目之造物,都由我自己设计制造。
凡人的造物太简陋,入不了神的法眼。
很快我的身边汇聚了一群眼冒精光,充满好奇心,自称天界科学家的凡人。
他们对我随手创造之物目瞪口呆,弄不清楚其中的构造。
神的智慧,凡人怎能理解,只能死皮赖脸的求我解释。
说实话,我很烦,一群不能理解我的蝼蚁。
孤独。
神卓尔不凡,必须要忍受孤独。
我注定要成为神,这些蝼蚁,只是我的仆从。
算是为了仆从,我耐心予以解答。
神的容忍能力,必须超过凡人。
”
读到这里,罗生再次查阅杂书馆。
在公输止戈出生后几年,天界出现一次技术大爆发。
新奇的发明层出不穷,包罗万象,几乎囊括各个领域,令人叹为观止。
这些发明之先进,领先时代之多,以至于任何一个发明人,都有资格青史留名,奇怪的是,所有的发明人共同选择了隐匿。
罗生倒吸了一口气,难道真的是公输止戈的发明,我的天呀,这个公输止戈还是人么?
“
出生第三天,昆仑族邀请了一万名棋手,与我下盲棋。
轻松取胜,神是不会被一群蝼蚁打败的。
昆仑族想知道我的智力上限,我告诉他们,没有上限,并用事实证明。我利用天界网络,同时与诸天万界几百亿人下棋,结果还是我胜利,凡人无法理解,对于神来说,轻而易举。
神的智慧,永无止境。
我出生一百天,因为使徒战争的卓绝贡献,昆仑族族长邀请我成为天界大帝,位置在三位最有权势凡人之上。
委婉的谢绝了。
开玩笑,我是注定要成为神的,岂会担任一群蝼蚁的首领,为我神成长的道路上蒙上一层污秽。
”
读到这里,罗生敏感的意识到,昆仑神族基因完美,生命悠长,科技先进,但他们依旧属于人类范畴。
而这个公输止戈,很可能已经不是人类了。
他的进化层次之高,已经远远超过人类。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公输止戈创造的一系列奇迹。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这本日记没有撒谎。
“
当我拥有第一缕意识,我就知道位面双生子的存在。
从未放在心上。
神,包容一切,仁义阔达,不需要唯一。
六岁那年,孤独让我的心灵蒙上尘埃。
寂寞,让我第一次意识到,什么叫做不快乐。
我的位面双生子,面对一群不能理解自己的蝼蚁,大概也在忍受着孤独,想到这里,我的心灵会好受一些。
孤独促使我做出一个决定,找出自己的位面双生子。
昆仑族耗费无数资源,建造了三座诸天大罗镜,能够搜寻诸天无数世界。每次开启都需要耗费海量的能源,上一次开启正是搜寻我的位面双生子,昆仑族长为此肉疼了好几个月。
麻烦凡人,不是神的作风。
利用手头的材料,我随手制作了个小型的。
耗费能源极低,放在阳光下充能几分钟就可以了,功能更强大,运行速度之快,一万个诸天大罗镜也比不上。
那群自称“科学家”的凡人简直要疯了。
他们虔诚的请教,这东西的原理。
不是我不肯帮忙,实在无能为力,昆仑十二族的知识层次和理解能力太差。就像对只见过算盘的古人,解释超光速宇宙飞船的原理和结构,他们怎么可能理解。
智力上的差距。
他们拿走了我的造物,貌似不打算还了。
神是仁慈的,宽容的,友善的,不会和区区凡人计较,我随手又造了一个。
这次,他们不好意思拿走了。
我找到了位面双生子。
很失望。
那是一个名字叫做罗生,正在上小学的下界土著。
有必要解释一下,小学是某个叫做地球的下界,一种效率极低,学习土著粗浅文化知识的公共场所。
在天界也有类似的场所,说实话,也高明不到哪儿去。
我的位面双生子在暗恋一个扎着小辫的雌性土著。
想要与她做一些羞羞的,目的是繁衍下一代,但更多时候为了促进脑部多巴胺分泌,享受短暂虚伪快感,毫无意义的一种重复性机械活动。
偶尔也有很多花样。
虽然他某方面的功能还没发育完全。
我以神之占卜之术,预见了小土著短暂的一生。
他的人生目标是成为一种依靠水煮野生动植物,细细的银针,压力小罐等治疗疾病的特殊职业,简称中医。可惜拗不过父母的命令,不得已成为依靠刀子和化学物品给人治病的医生。
二十岁时,他将认识一位磁场高于平均数的雌性,沉迷于低级繁衍欲念中,爱得刻骨铭心,两人有过多次共同释放脑部多巴胺的无意义运动,然而却因为某些毫无理由的价值观分开。
三十三岁时,他会与一个没有多少感觉的雌性土著结成伴侣,敷衍了事的日常进行释放脑部多巴胺运动,育有一男一女两个后代,十二年后分开。与之前的哪位爱得刻骨铭心的雌性维持多年的共同释放脑部多巴胺关系,一直到年老力不从心。
浑浑噩噩活到九十岁,方大彻大悟,意识到人生必须追求自我,永不磨灭心中理想,于是钻研多个世纪前的土著医书,九十三岁时自以为大成,偶患小疾,自拟一方服用,卒。
平平淡淡,无聊透顶,大失所望。
我开始思考。
神的成长道路上,第一次疑惑不解。
我与那土著的灵魂一模一样。
在未出生前,我就有强大无匹的神念,以及杀人于无形,也能救人于无形的死生二气。
而这个小土著,却什么都没有,普普通通,平平常常,即使在下界土著中,也不是什么出类拔萃的人物。
是什么导致了我们的有着如此天差地别的差异?
不能理解。
原来神,也有解释不了的难题
”
“我真是跪着服。”
罗生感觉自己真的要跪了。
“这个公输止戈,连我小学时埋藏于心底,从未和其他人讲过的往事都一清二楚。这敢于自称神的傲慢家伙,或许真的用诸天大罗镜偷窥过自己,看来绝非浪得虚名之辈。”
不得不服气,这本公输止戈日记,真实性很高。
“
七岁了,他们说我该修行了。
昆仑族最负盛名的修行之法,名为大重修术。
我早就知道这部通灵术的存在,明白它迟早属于我,故而从未放在心上,也没想过偷窥。
我没有拒绝。
偶尔,神也需要借助凡人的智慧,选择一条变强的路。
自己创造一套修行之法,太耗心神了。
我可能有点变懒了。
大重修术果然名不虚传,在方向上是对的,很有想法,可以和我学做菜了,不愧为昆仑族几十万年的心血结晶。
耗费了我整整三百秒,从中找出一百二十七个错误。
昆仑族大惊失色。
他们集体讨论了几十天,最后不得不承认,我是对的。
开玩笑,神是不会犯错的。
昆仑族长老泪纵横,他说如果在修行之初,就知道这些错误,那么他现在的成就远不止于此,或许能触摸到永恒境门槛。
我没有告诉他,那是痴人说梦,他的天赋远远不够。
耗费了五个小时,我改进了大重修术。
昆仑族说我一小时的效率,等同于天界十万年的发展。
我很想告诉他们,那是因为我没尽全力。
修行的过程轻松愉快,通灵一转入门,只用了不到一秒。
昆仑族对我进行了实力评估。
除了无法考证,史料缺失的无敌至尊,和凶灵界其实并不存在,却被无数凶灵盲目崇拜的不败修罗外。浩如烟海的宇宙历史中,从未有人在通灵一转,就能拥有如此逆天实力。
最保守的估计,一般的元神第五变,也不是我的对手。
还必须加上一个前提,我不动用死生二气。
他们找来一位元神第五变的精英选手,出身昆仑族,据说同阶对战鲜逢敌手,在整个天界的英才战中排名很靠前,修行的也是大重修术,当然是本神修改前的版本。
我只看了他一眼,他直接跪了,输得心服口服。
无聊,神与人天差地别,怎可同台竞技,力量很不好把控好么,我可不想误伤凡人,神需要有慈爱之心。
巴哈姆特神殿派来一位传人,想要挑战神的权威。
据说比我还小几个月,实力也是通灵一转入门。
没意思,无聊。
巴哈姆特是一条鱼,体型大到无边无际,即使是登上使徒境十二天梯,当今最顶尖的少数强者,视线也无法达到其尽头。
这条鱼久居十八层地狱下方的晦暗深渊内,那是光不能到达之处,充斥着无尽黑暗的神秘区域,宇宙尽头的荒芜之地。在上古时代不知为何跑了上来,踏平了凶灵界,后来又为害天界,被无敌至尊消灭,也有说法无敌至尊与其同归无尽。
毫无疑问,巴哈姆特的实力是永恒境。
巴哈姆特神殿聚集着一群天真的狂人,他们找到了巴哈姆特的残躯,妄想从中找出永恒境的秘密。也有一种说法,他们谋划着复活巴哈姆特,一统天界和凶灵界,故而为天界所不喜。
神,诸天无敌手,也就只有巴哈姆特之类,地狱深处的那些神秘存在,才有资格成为神的绊脚石,造成一点点小麻烦。
神级占卜术提前得出结论,一场毫无悬念的碾压式胜利。
我欣然接受了挑战。
我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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