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了呀,不得了!”燕秋毓像是在商场为男朋友挑衣服的女生似的,绕着莫云岚转了一圈,上下打量着,不禁感慨地说,“看来这副铠甲,可以增强你的灵力。作为铠甲,应该还可以抵御武器攻击——要不我用射日神弓射你一箭看看?”
“别开玩笑,别开玩笑!”莫云岚一脸苦笑地说,“武器那是对敌人用的,哪有对自己人射箭的?”
“你别瞎说!”听到莫云岚称她为“自己人”,燕秋毓俏脸一红,立马啐了莫云岚一脸,“谁和你是自己人了?”
“一块打过怪,一块上过山,一块钻过洞,”莫云岚一字一顿,一本正经地说,“不是自己人,难道还是敌人不成?”
“我和你不是自己人!”燕秋毓迅速地瞟了站在莫云岚身后的楚冬绫一眼,突然面如蒙霜,板着脸说,“既然这件铠甲你穿着合身,照刚才约定的,它归你了,我也该走了!”
说完,燕秋毓一个潇洒的转身,出了祠堂大门。
“哎,”眼见燕秋毓渐行渐远,莫云岚赶紧追了出来,“你去哪呀,我们还会再见吗?”
“我再去别处找宝物,”虽然听到了莫云岚的问话,但燕秋毓仍头也不回,只是举起左手,向后挥一挥,一边迈着大步,向村口方向走去,一边大声回答说,“至于再见嘛,还是看缘分吧!”
“找到了,找到了!”
燕秋毓离开后不多久,村长捧着一本书回来了。
“咦?燕女侠呢?”村长回来发现燕秋毓不见了,莫云岚则穿上了铠甲,忍不住问,“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莫少侠怎么穿上了铠甲?”
莫云岚没有回答,一旁的楚冬绫代他向村长解释一下刚才发生的事。
“不合身?”村长闻言,不由得一怔,“怎么会不合身呢?”
“我和她身材不一样,”莫云岚一脸苦笑地说,“我穿着合身的话,她穿肯定不合身吧?况且她是女的,胸脯又大,这么扁平的胸甲,硬套上去会喘不过气的!”
“没有的事!”村长摇摇头,一脸正适地说,“普通的铠甲或许是这样,但这一副可不是普通的铠甲,它叫做‘紫玉金甲’。高矮胖瘦,什么样体型的人都能穿,也不分男女老幼”
“不会吧!”莫云岚闻言,不由得一愣。
“不信的你看这!”村长说着,将手里的书,指给莫云岚看,“此甲乃是几百年前,一个嫁到本村来的女修仙者留下的。此甲刀枪不入,不怕水火毒烟书中记载,当年有妖魔为患,女修仙者为救其子,令此甲穿在其子身上,保得其子毫发无损,但女修仙者却与妖魔同归于尽”
“所以,”听到这,楚冬绫恍然大悟,“那个女修仙者的儿子,才会把此甲埋在祠堂里?”
“那倒不是。”村长摇摇头,沉声说,“是我们的先人,感念女修仙者的大恩大德,所以才在她儿子埋甲的地方上,建起了这座祠堂!”
“这铠甲原本就是女性穿的,”莫云岚心头一震,“那么,这铠甲是在我和燕秋毓之间,选择了我呢,还是燕秋毓故意,把铠甲让给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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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快点,你这只病猫!”燕秋毓骑着马,拖着尾火虎离开了山鸡村,“别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本姑娘可不吃你这一套!”
“哎哟,我说姑娘呀!”尾火虎拖着沉重的脚步,跟在燕秋毓的马屁股后头,一边走一边叫苦连天,“你一个人又不是我们红缨会的对手,何苦如此执着,一定要与我们为敌呢?”
“我现在是打不过你们!”燕秋毓冷哼一声,“但只要让我找到几件厉害的奇珍异宝或者神兵利器,一定可以把你们红缨会连根拔起的!”
“这奇珍异宝c神兵利器有那么容易找吗?”尾火虎对此嗤之以鼻,“刚才现世的是什么宝贝?厉害吗?估计厉害也厉害不到哪去,否则你已经据为己有了!”
“那套铠甲,看上去应该很厉害吧!”想到刚才穿在莫云岚身上的铠甲,燕秋毓没来由地叹了一口气,“不过楚姑娘说得对,要不是那个登徒浪子救了我一命,我现在怕是已经到地府和父母团聚了,还抢什么抢呀?那个禽兽虽然无赖——趁火打劫,偷偷亲了我,但我可不能学他趁火打劫”
“那个抱过我c亲过我的男子他好像是叫,‘莫云岚’吧?”这燕秋毓毕竟是生在这个思想保守世界里的姑娘,一想到自己三番两次与这个陌生的男子产生肢体接触,那一颗为了替父母复仇,而寂寞多年的芳心,终于还是不可避免地动了一动,忍不住回过头,望着来时路,望着已经看不见的山鸡村,心中暗忖,“现在,他应该已经和他的冬绫妹子,离开山鸡村了吧,他们会去哪?天大地大,人海茫茫,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是否还能再见?”
“怎么着,你是二月的萝卜——(冻)动了心呀?”被拖在马屁股后头的尾火虎,看到燕秋毓一脸哀怨地回头张望,当下冷哼一声,语带机锋地说,“你真喜欢人家小白脸的,就回去呀!”
“不行,”燕秋毓俏脸一红,喝斥说,“他实在忒花心了,他身边都已经有了一个美貌的女子,却还要来招惹我。就算今天我从了他,也不过是在他背多件摆设。改天他再遇上其他漂亮的女子,八成又会去招惹人家吧?”
“嗨,男人风流很正常嘛!”尾火虎冷笑着说,“不要在意这种小问题嘛!”
“而且”话才开了个头,燕秋毓咬咬嘴唇,便不再说下去了。
“而且什么?”尾火虎追问说。
“而且”燕秋毓深吸了一气,突然换了副口气说,“而且我还有父母之仇未报——不把你们红缨会打垮,我誓不嫁人!”
听到燕秋毓这番话,尾火虎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
其实燕秋毓刚才想说的“而且”,并不是之后她说的“而且”。当时她想说的是,莫云岚又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听莫云岚说,他之所以要亲她的嘴,只不过是为了救她性命而已;莫云岚还说了,在他生活的世界里,男男女女抱抱亲亲都不是什么事——也即是说,这抱抱亲亲,在莫云岚看来,就像吃饭c喝水一般正常,可笑她燕秋毓却在此而烦恼
“算了吧,时间会解决一切问题的!”燕秋毓只能这么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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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燕秋毓押着尾火虎离开后,收下了紫玉金甲的莫云岚,再找了块大石头,变出一辆皮卡车来,仍教金毛坐在后车厢,自己和楚冬绫坐车头,当天中午便驶出了山鸡村。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神兵仙器,莫云岚感觉自己越来越像个仙人了。作为一件兵器,紫玉金甲只在战斗时才会穿着,平时当然不用穿,所以莫云岚还是可以穿着他喜欢的t恤和牛仔裤。而紫玉金甲,在不用的时候,莫云岚就把它变成钥匙扣,随意地挂在牛仔裤上,这样不但可以随身携带,而且需要时,可以随时拿下来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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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山鸡村,车子在山野间行驶了一天之后,终于走出了山区。再行两日,下午时分,二人来到了一座大城市。
“那边好像是一座大城市,我们进去置办点东西吧。”在距离城门还有一百多米的时候,莫云岚停下了汽车,和楚冬绫商量说,“上次我们把车开入山鸡村,就遭到燕秋毓攻击,这次要开车进城,我怕会遭到军队攻击啊!”
“那倒也是。”楚冬绫点点头,然后望向莫云岚,问,“那怎么办?”
“只能下车,走进城里去了!”莫云岚双肩一耸,“还有金毛,它最好也回混沌境界里去,如果让它就这样招摇过市,一定会吓坏市民的!”
楚冬绫想想,也有道理,当下只能依言,让金毛进入混沌境界。而莫云岚也解除了法术,把皮卡车变回了石头。然后二人肩并肩,步行向城门走去。
这座城叫方城,可比开州城还大,城内也甚是繁华。街市上人来人往,接踵摩肩;街道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待广道两旁有当街卖艺的c沿街叫卖的,也有磕头要饭的。沿街商贩c店铺,商品琳琅满目,教人目不暇接。可惜上次商队给的钱,莫云岚都花了个精光,又不敢再用七十二变变金银——莫云岚一是怕群芳楼上的那一幕再次上演;二是怕被楚冬绫看不起。所以再好的东西,二人也只能看看,却买不起。
“哎呀,这样可不行!”一边和楚冬绫在街市上走着,莫云岚一边在心里想,“难得带个美女逛街,居然囊中羞涩。常听人说,谈恋爱不能太寒酸,我却身无分文不行,必须想点法子,赚点银子来花花!”
莫云岚正寻思着,突然听到旁边响起了二胡的琴声。
“卖唱啊!”听到有人拉二胡,莫云岚不自禁就想起了,在开州城,他和不知火舞去听小曲的事,不知不觉,他和许多围观的群众一起静静地聆听着。
那二胡拉了一阵子,旁边一个女孩放开嗓子唱了起来。
“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
“啊?”莫云岚听到那女孩所唱的歌词,不禁傻了眼,“这不是这不是音乐教父罗大佑作词作曲的《明天会更好》吗,她怎么会唱这首歌的?”
唱完歌,小女孩手捧一只瓷碗,向众人收钱。
“小姑娘,”当女孩来到莫云岚跟前时,莫云岚装出掏钱的样子,同时漫不经心地问,“你刚才的歌唱得很好听,是谁教你的?”
“这歌”女孩眨了眨眼睛,结结巴巴地说,“这是这是我自己编的!”
“你自己编的?”莫云岚笑了,“要真是你编的,罗大佑该去要饭了!”
“不好意思,”拉二胡的中年男子见情况不妙,赶紧上来说,“这位公子,小女胡乱唱的,不知得罪了公子”
“没有,没有,她没得罪我!”眼见所有围观群众都望着自己,莫云岚无奈,也只得撒谎说,“这首歌是我父亲所作,后来我们一家人分散了,我只是想问她,她从哪听来的,也许由此能找到我的亲人!”
“你说是你爹作的就是了?”旁边有正义感爆表的群众义正辞严地嚷嚷说,“你有证据吗?”
“证据?”莫云岚笑了笑,自信满满地说,“刚才这位小姑娘唱的,只是前面一小部分,后面还有一大段没唱,信不信我唱得出来?”
“行,你来唱!”群众们见莫云岚要唱歌,一时都觉得有趣,便在那起哄了,“唱得出来算你有理!”
“莫大哥”楚冬绫记得以前莫云岚说过,他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过来的,可是现在又听见他说什么和家人分散之类的,一时难辨真假,不免着急起来。
“放心,冬绫。”莫云岚淡淡一笑,说,“你先等我一下!”
说着,莫云岚伸手进他的运动背包,随便拿了一本杂志,然后暗运灵力,用七十二变,直接把杂志变成一把迷你吉他,然后假装从包里拿了出来——他不想让人知道他是修仙之人,因为他们只知道修仙之人会匪夷所思的仙术,却不知道莫云岚会的是什么仙术,万一他们硬说莫云岚用“读心术”之类的仙法作弊,那可就弄巧成拙了。
“我不会用二胡,”莫云岚拿迷你吉他在人前亮个相,然后斯斯文文地说,“请让我用这个来弹!”
莫云岚先试了一下音,确认无误之后,便抱着吉他,走入场中。先弹一小段前奏,然后放开嗓子便唱了起来。
这首《明天会更好》是1985年罗大佑和张艾嘉等音乐人共同创作的,当年召集了中国香港c中国台湾c新加坡c马来西亚等地共60位华语歌手共同演绎。
当莫云岚将这道经典歌曲唱完,沉默大约十秒,不知是谁先拍了拍手,很快便响起了一片掌声。
“这位公子,你唱得真好。”先前卖唱的女孩来到莫云岚跟前,激动地说,“我承认,我撒谎了——其实这首歌,我是听来的。前几天,我在城东,听一位姑娘唱过”
“城东是在这个城吗?”莫云岚很是兴奋地问。
“嗯,是的!”小女孩十分肯定地点点头,“是了,公子啊,你能不能教我唱呀?”
“可以呀!”莫云岚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反正《明天会更好》不是莫云岚写的,版权费也分不到他手里,随手送人又有何妨?当下莫云岚便把歌词手抄下来,送给了那个小姑娘。
“是了,”临别前,莫云岚又问了个问题,“之后你还有见过那个姑娘吗?”
“之后再没有见过了!”小女孩不无遗憾地摇摇头。
“好的,谢谢!”莫云岚微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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