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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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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还没升起来,文瑞翔他们就起床洗漱了。穿上紧身衣物,绑好内甲,套上外甲一番准备后,一行人朝大门走去。

    “吃早饭,速度快点。”军营门口,来自后备营的伙夫拉着一大车吃的。现在太早了,各区的伙夫营还没开灶,而相对负担较轻的后备营伙夫就会担当这个重任,对他们而言,这就是他们的任务。

    趁着吃饭,队长给他们普及一些相关的知识。

    “黑角山是黑角部落的后裔,他们在之前的一次部落火拼中被灭族,只剩下一百来人,这几年里他们大肆收拢部下,倒也有了三百多号人马。根据计划,我们先向西北走,在青蝉营召唤九个小队,然后再往西南前进,截住黑角山的后路。根据情报,黑角山的背后有寒藤部落的支持,而战斗一旦打响,他们一定会向寒藤部落求援,我们的任务就是拦下援兵。”

    “先北后南,时间有点紧啊!”小队里的狗头军师剔着牙道。

    “是的,而且路被挖了,只会更难走。”队长把几个瓶子发了下来,“这是除虫剂,都抹上,不要吝啬,万一被毒虫咬了,在林子里只能等死。”

    文瑞翔三个闻言,立马乖乖的涂了一层又一层。盘龙山脉的毒虫可是恶名远扬,谁都不敢轻视。

    “出发!”队长一声令下,一行人立马出发。出了军营,扎到林子里,队伍里的气氛明显放松了很多。

    “我叫刘海,也是你们的队长了。”队长率先介绍自己。

    “你们叫他刘大个就好,”狗头军师怼了一句:“这家伙能当上队长,就是因为个大抗揍,之前一次厮杀的时候一打四,被捅了六刀还没死。”

    “这倒是实话。”队长刘海倒也不恼,而是笑道:“这家伙是队里的狗头军师,你们叫他死狐狸就好。”

    “也可以直接叫老狐。”狗头军师显然很满意这个外号。

    “汪章,”一个看上去有些白净的士兵举手,“我是队里的医者,负责治疗。”

    “班冰,厨师。”一个黝黑大汉笑道。

    “他们都叫我老马,因为只要是我走过的路,我一定记得一清二楚。”一个挂着司南的老头笑道。

    “俺叫大熊,天生力气就大。”大熊是一个猛士,虎背熊腰,看上去就压迫感十足。一时间,文瑞翔想起了大壮,那个整天逗乐的炼体大汉。

    “陆小瞎。”最后一个人举手,“我会讲西羌话。”

    七个老兵介绍完,接下就是三个新兵蛋子了。

    “我叫吴志,耳朵特别灵,二三百米的蚊子声我都能听的到。”吴天志自我介绍道。作为吴国唯一一位王子,王位的未来继承人,他自然是不可能用真名的。

    “文瑞翔,我跑的特别快。”文瑞翔言简意赅的道。两年过去,他已经是宗师级强者了,虽说踏入宗师后修炼速度直线下降,但他对武术武技的悟性却一如既往的令人羡慕,修炼到宗师境界的踏天步完全可以撑得起跑的快这个谎言。毕竟与他相比的只是经过训练的普通人。

    “欧世劲,会用所有的武器。”欧世劲与文瑞翔不同,作为门派弟子,又修炼《贪狼诀》,文瑞翔一向以武术为主,武技为辅,对他来说,以千变万化的武术碾压对手才是正道;而出生在真正的军旅世家的欧世劲则不然,战场杀敌与武道对决是不一样的,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一击致命才是王道,而想要最大程度的接近这个目标,就必须掌握各种杀人的方法,精通全部武器只是其中最小的一个方面,事实上,欧世劲可以用各种各样的东西置人于死地。

    “战场危机四伏,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活下去。我们多了三个新人,默契方面自然是有所不足,好在这次任务还算简单,我们便拿它来磨合默契。”队长开口道。默契是衡量一个军队水准的最佳标准,而如何快速提升默契度,则是衡量一位指挥官水准的最佳标准。就现在来看,刘海显然是有两把刷子的。

    一番叮嘱后,拉练正式开始。

    一行人以老马为头,朝一个方向快速前进。刘海落在后面,防御着来自后方的威胁。

    天寒军营惯用的战阵是三角战阵,虽然威力不怎么样,但胜在简单。老马打头,在他两侧的是大熊和班冰,他们三个默契十足,遇到突发状况也能应付一番;往后便是文瑞翔三人,居于队伍中间,显然更容易受到保护,之所以让他们在这,除了是新兵以外,还有一些特殊原因,吴天志听的远,属于珍贵兵种,自然优先受到保护,密林里草木繁茂,人眼只能看到三米以内的东西,能够“听”到远方的吴天志非常有用,而后文瑞翔跑的快,居中的话无论前面还是后面出事都能马上援助,也就是一名应急兵,欧世劲的位置倒是没有那么固定,不过他和文瑞翔两个的默契更好,安排在一起也是理所当然。

    最后的三角是老狐,汪章和陆小瞎,他们三个都不是主要作战单位,所以往后安排。至于垫底的队长则是自由人,身虽在后却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确定好阵型,他们开始提速,一点一点慢慢提。一些默契不够的问题会自动出现。

    不过问题出来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才是关键!就在队长刘海苦思冥想如何应对这些问题的时候,他震惊的发现:不用他开口,那三个新兵自己就马上调整,等到了目的地,这支刚刚加入三名新兵的小队的表现已经和那些经过几年磨练的老队一摸一样了。

    “队长,快去叫人啊!”吴天志喊了一下有些失神的队长。

    “哦哦哦。”刘海回过神来,连忙带着一行人走进眼前的宿营地。在长途越野中磨合只是最轻松的一部分。接下的实战磨合才是最为关键的。

    刘海去调集人手,其他人自然是分成几个圈子恢复体力。长途越野可不是简单的事啊!

    “盘龙山脉果然危险,仅仅是最外围的林子就有这么多毒物了。”吴天志摊开手掌,露出一只五彩缤纷的漂亮蝴蝶,这只蝴蝶的名字叫做幻彩蝶,那一对漂亮的翅膀上附着着强劲的致幻鳞粉,只要有一点落到眼睛或者嘴里,就足以让人发狂,如果落的多了,甚至会让人彻底丧失理性,据说很久以前幻彩蝶被拿来当做战场兴奋剂,由此诞生的猛兽军从来没有人能活着走下战场。

    这只蝴蝶虽毒,但其实危险并不大,一路上,他们三个暗中撒下的剑气刀气不知道绞杀了多少更恐怖的毒物。

    “危险也是机遇,这幻彩蝶的鳞粉可以让人忘却痛苦,最近几年出现的那几种止痛药不都是以它为核心的”文瑞翔摇头道。

    “是啊!危险也是机遇,这盘龙山脉的宝贝,可是不少啊。”

    “西羌一族虽然讨厌,但他们也是巨大的宝藏。”欧世劲轻声道。开发盘龙山脉的宝藏免不了要有死伤,所以吴国其实也在圈养西羌部落,让他们去开发盘龙山脉,然后在以战争的形式将这些成果剥夺过来。

    “只是这样,太慢了。”吴天志手中红雾涌动,那只幻彩蝶瞬时化作一团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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