瀑布下的水潭挺大,宽达五六百米,丰沛的水冲开土壤,建造河床,形成一条蜿蜒向北的小河。
林曦用胳膊箍着扑克的脖子,顺着水流向前漂。
天然的河堤很高,堤上是密密麻麻的枫香,常有树根钻出土壤,探进水里,根须顺着水流摇曳不休,像是一丛丛死人的头发。
林曦对各种植物和根须已经有些过敏,无论如何都不愿靠近,只能小心翼翼地把漂流路线维持在河道中间,无形之中多漂出老远。
差不多过了两公里,直到视野中再也见不到瀑布搭建的虹桥,林曦才找到一处适合登陆的乱石滩。
扑腾着双腿,他拖着扑克爬上浅滩,气喘吁吁地躺倒。
这小子居然不会游泳!
夕阳落下了,只剩下火烧云堆积天边,林曦已经能够看到金星的光,和二十一世纪很像,只是更亮。
“哥,我想家了。”扑克偏过脑袋,小声兮兮。
“那就睡。”林曦没来由地烦躁。
扑克的家在石门镇,那里有色盅,就是今天回不去,明天也回去了。
可自己呢?
二十一世纪怎么都回不去了
就算能回去,家又在哪儿呢?
臭小子有些不依不饶。
人家正伤心呢!不安慰也就算了,还让他做梦
他瘪着嘴,鼻孔哈气,而且哈得很大声。
“鼻涕。”林曦翻了个身,躺远一些。
“哈?”
“鼻涕会喷出来。”
高呼酣战,竭力奔逃,再加上后来,扯着一个不会水的旱鸭子跳瀑布,还游了一小会儿泳,林曦的毒消了八成,这算是唯一的好消息。
至少能自控的感觉很好,林曦也有了闲心和扑克扯淡。
“你怎么能不学游泳?”林曦问。
“我上哪儿学啊,镇里的游泳馆太贵了!”
林曦本想说河里,突然就想到,他在石门镇见过的唯一一条水沟,水黑得像墨汁。
“还真是没有学游泳的地方”
“哥,你跟那女人有仇?”
“没有,只是”
哗啦!
河里钻出来一个人影,是那个女人。
她喘着气,抹掉脸上的水,一仰脖子,把满头金发甩到背后。
然后,她就看到了林曦。
怎么又这样
她赶紧举起手:“我真的不是在伏击你们”
林曦苦笑。
“抱歉,刚才中毒了,控制不住自己。”
“中毒?”女人有些愣,眼前的林曦和刚才那个疯子判若两人。
林曦循着回忆形容了那团杂草的特征,女人恍然大悟。
“原来你遇到了千针蜗牛,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
“它叫千针蜗牛?”林曦问。
“是啊,千针蜗牛。”女人解释道,“它的汁是很高级的香料,据我所知,有好几种著名香水都是以它为主要原料制作的。因为这种植兽喜好独居,并且数量稀少,堪称千金难求。”
林曦的脸黑得像锅底。
“你是说,我撞见的是一头经济作物,结果还被它暗算了?”
“差不多就是这样”女人捂着嘴,眼睛都眯成了月牙,“不过有一点很奇怪,千针蜗牛本身无毒,它的汁液不经过特殊处理的话,挥发性也很弱,你是怎么中毒的呢?”
“砸到地上,用引擎点的”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
臭小子,有必要笑得那么浮夸吗?
天色暗了。
篝火噼里啪啦迸着火星,带来暖意。
三个人围在火边,已经算是朋友。
金发女人叫珍妮,石门镇人,十环伐木工。
虽说是个白人,珍妮却是林曦印象中最具备华夏美德的女人,温柔,贤惠,说话轻软,做得一手好菜。
他们的晚饭就是珍妮解决的,包括一份野稻子做的竹筒饭,一大锅蘑菇鲜鱼汤,还有用不知名的叶子包裹的野椒炖螺蛳。
顶级大厨的手艺掩盖了佐料的缺陷,色香味美,食材天然。
反正扑克是吃撑了,坐都坐不起来,只能躺在地上哼哼唧唧。
“从没想过在野外也能吃得这么好。”林曦真心感叹。
珍妮的脸微微发红,在火光映照下格外柔软:“本来我也不懂这些,只是看爱人和弟弟吃不惯粗陋的行军干粮,就试着做做看。”
“护民队?”
珍妮点点头,把散下来的鬓发捋到耳后:“镇周围十公里的植兽需要经常清理,一出勤就是一个多月,很辛苦的。总觉得,他们能多吃一口,我就满足了。”
她的脸上洋溢着笑,浅浅的,仿佛回想起枯燥的行军,幸福几乎溢出。
林曦拾了把柴丢进火里,感慨地说:“看得出来,他们很幸运。”
“幸运的是我。”珍妮收拢双腿,环抱着,看着篝火怔怔发愣,“能遇到鹏哥,能找回弟弟,我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找回?”林曦从这个字眼里听出不一样的味道,似乎是恐惧。
“找回,从北美一直找到亚洲,翻过山,越过海,找了六年。”珍妮的声音变得空洞,在夜色里回荡。
“能说说吗?”
林曦鬼使神差地问出了话,这不是他心里的意思,在他的理解中,这样问话极不礼貌,不辄于揭人疮疤。
可他偏偏想知道。
幼年的回忆,让林曦渴望美好的故事,更想知道这些美好是怎么形成的。
珍妮无疑是美好的,所以林曦更想知道,是什么经历造就了她。
只是真不该问的!
林曦已经看见她在发抖,仿佛陷进悲惨的过去。
直觉告诉他,这个过去,必定悲惨。
“抱歉,如果你不愿说,我道歉。”
珍妮感激地笑了一下,想了许久。
“其实没什么不好的,毕竟都过去了。”
她调整呼吸,徐徐讲述。
“十二岁那年,我家被人袭击,虽说击退了,他们却从我手上把弟弟抢走了。然后弟弟就不见了,那时候,他才七岁。”
“我们家男孩儿挺多的,父母又走得早,所以叔伯们也没有发动太大的力量去找。全城封锁六天,翻了一遍,草草收场。”
“然后我就离家出走了。”她笑起来,笑颜如花,“我要找到他。”
“之后的事情就很简单,无非是到处寻访。从凤凰城一路向北,乘着冬天穿过白令海,再向南,走了六年。”
轻描淡写的话语,林曦惊骇莫名。
这段旅程,即便放到二十一世纪也不是一个女孩儿走得完的,更别说在这样一个世界,这条寻亲之路,他想象不出珍妮到底经历了多少生死磨难。
“你一个人?”他问。
“有人陪我的。”珍妮轻声说,“离开凤凰城的时候有四十九个,只是为了保护我,他们都死了。”
“就在我也快死的时候,鹏哥出现了,救了我,把我接回石门镇养伤。”
“我养了三个月,等我能下床的时候,鹏哥也从道标镇带回一个小乞丐,虽然半张脸都毁了,也说不出话,但我能认出来,他是我弟弟。”
她剧烈地颤抖,流着泪,带着笑,林曦无言以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安慰吗?
怎么安慰?
“鹏哥向我求婚了,我和他说,只要能让弟弟重新说话,我就嫁给他。”
“我很幸运的,他是石门镇的护民官,可以请到九镇最好的医生,他治好了弟弟,还解开了他的心结,想办法,为他遮住了脸上的伤。”
珍妮抬起头,看着林曦。
“我很幸运吧?很幸运,是吧?”
火星四处飞溅,似乎是新添的柴太湿,让平静的篝火炸开了锅。
扑克早就不哼了,他像死人一样躺着,一动也不动,只是睁着眼,也看着林曦,看起来,死不瞑目。
林曦突然就疯狂了起来。
他大吼着,扯住扑克的衣领子,钻进林子。
很快,那里就传出捶打的声音,还有扑克的痛哼和求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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